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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8 20:24:51
榷酒,现在称为酒的专卖。即国家垄断酒的生产和销售,不允许私人从事与酒有关的行业。由于实行国家的垄断生产和销售,酒价或者利润可以定得较高,一方面可获取高额收入,另一方面,也可以用此来调节酒的生产和销售。其内涵是极为丰富的。在历史上,专卖的形式很多,主要
2013-08-18 20:23:23
(1)隔酿法这是南宋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措施,方法大致是:官府设立集中的酿酒场所,置办酿酒器具,民众自带粮食,前来酿酒,官府根据酿酒数量的多少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特殊的酒税。此法实行过一段时间,得到推广。(2)酒税均摊法:“酒随两税青苗敛之”元和六年(811
这一时期的特点是酒的专卖在商业部门的领导下进行。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为改变专卖行政机关与专卖企业机构在全国范围内不统一的混乱局面,商业部拟定了《各级专卖事业行政组织规程(草案)》,报请政务院审查颁发,各级专卖事业行政机关的设置情况如下所示:中央设专卖事业
新中国酿酒工业在前三十年,发展较为缓慢,改革开放后,尤其是从1980年之后发展尤为迅速.出现了各行各业办酒类的浪潮,国家对酒业的管理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酒类管理难度加大.尤其是在原有的轻工业部管酒类生产, 商业部管理酒类流通的体制下,国家一级的管理机构如何设置,如
在1963年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酒类专卖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曾规定由轻工为部归口统一按排酒的生产,酒类销售和酒类的行政管理由各级商业部门领导,具体日常事务由糖业烟酒公司负责.这就造成了我国酒类产销管理体制的分散,再加上有关的法规、规章不健全,酒的生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多数地区酒类专卖机构被撤销, 人员被调走或下放到农村或基层,酒的专卖管理工作处于无人过门和无章可循的状态。但在当时的以“ 阶级斗争为纲”的大环境下,酒的生产和销售工作都处于较为严格的国家计划控制之下, 酒类的生产和流通秩序还是较为正常.这也
1958年随着商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和权力的下放,除了国家名酒和部分啤酒仍实行国家统一计划管理外,其它酒的平衡权都下放到地方,以省(市,区) 为单位实行地产地销.许多地方无形中取消了酒的专卖。 对于酒精改制白酒,究竟是由生产企业(归原食品工业部管理)配制, 还是由销售企业
建国初期的酒政承袭了民国时期的一些作法,行政管理由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1951年1月,中央财政部如开了全国首届专卖会议,明确专卖政策是国家财经政策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同年5月,中央财政部颁发了<<专卖事业暂行条例>>,对全国的专卖事业实行统一的监督和管理。
2013-08-18 20:18:23
税酒是对酒征收的专税。这与一般的市税的概念有所不同。由于将酒看作是奢侈品,酒税与其它税相比,一般是比较重的。在汉代以前,对酒不实行专税,而只有普通的市税。在清代后期和民国时对卖酒的还有特许卖酒的牌照税等杂税。从周公发布《酒诰》到汉武帝的初榷酒之前,统
2013-08-18 20:17:46
禁酒,即由政府下令禁止酒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禁酒的目的主要是:减少粮食的消耗,备战备荒。这是历代历朝禁酒的主要目的。防止沈湎于酒,伤德败性,引来杀身之祸,禁止百官酒后狂言,议论朝政。这点主要针对统治者本身而言。禁群饮,在古代主要是为了防止民众聚众闹事